2019年9月3日荷兰社会事务和就业部(SZW)公布了最新的亚洲厨师新政实施细节。新政将于2019年10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 根据新政,申请亚洲厨师时,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 递交申请的餐馆必须是主要从事亚洲菜系的餐馆,亚洲菜系包括:中式料理,印度料理,印尼料理,日本料理,韩式料理,马来西亚料理,泰国料理,西藏料理和越南料理。 2. 雇主递交申请之前,需要提前三个星期将空缺的岗位报送给UWV。UWV会在待业人员数据库内筛选合适的人选并推荐给餐馆老板。,再由餐馆老板决定推荐的人员是否符合需求。只有在荷兰和欧洲都没有合适的、受过培训的专业厨师时,亚洲餐馆才能聘用需要工作许可的亚洲厨师。目前,UWV的观点是,数据里并没有足够的备选人员。 3. 雇主需证明餐馆为什么需要雇佣该申请员工以及该员工能够胜任这个岗位; 如果政府对申请有所怀疑,可以额外要求餐馆递交以下材料: - 餐馆的菜单; - 餐馆的经营活动介绍,营业时间以及桌椅的数量; - 厨房其他员工的信息和职位介绍; 如果申请符合条件,那么申请员工将可以获得最长2年的居留卡。雇员获得居留卡之后,雇主需要依照合同约定的薪资水平,每月按时给其支付薪水。而且,雇员的薪资也需要根据该行业每半年的涨幅进行调整。 除此之外,雇主在居留签发之后,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来获得下一次申请的机会: 1. 为一个不需要工作许可的厨房员工提供培训; 雇主需提供材料证明员工确实完成了培训项目,比如提交员工获得的培训证书。如果是餐馆内部的培训项目,那么需要提供该培训项目内容的具体描述,持续时间,评估考核的次数以及结果。 2. 为荷兰中专厨师专业学校的学生提供实习机会; 雇主需提供与实习学生以及学校签署的三方合同作为证明材料; 如果雇主没有每月给员工支付薪水或者没有满足以上两个条件之一,那么可能造成员工已经获得的居留卡被撤销或者新的申请无法被批下来。 过渡政策 为了帮助大家适用新政策,新政同时公布了过渡政策。根据过渡政策, 1. 在2019年11月1日之前递交的申请,不需要满足提前三个月将空缺的岗位报送给UWV的条件,可以直接递交申请; 2. 餐馆如果在2019年10月1日之前为雇员成功申请过劳工居留,那么这次续签或者递交新员工申请时,可以选择以满足旧政策下的条件来获得审批。如果餐馆并不满足旧政策下的要求,还是可以选择适用新政策的条件来进行申请。